典源出处 唐·范摅 《云溪友议》卷三:“韦皋昔游江夏,止于姜使君之馆。姜氏孺子曰荆宝,已习二经,虽兄呼于韦,而恭事之礼如父也。荆宝有小青衣曰玉箫,年才十岁,常令只侍于韦兄,玉箫亦勤于应奉。后二载,姜使君入关求官,家累不行,韦乃易居头陀寺,荆宝亦时遣玉箫往彼应奉,玉箫年稍长大,因而有情。……篙工促行,昏暝拭泪,乃裁书以别荆宝。宝顷刻与玉箫俱来,既悲且喜,宝命青衣往从侍之,韦以旷觐日久,不敢偕行,
乃固辞之。遂与言约,少则五载,多则七年,取玉箫。因留玉指环一枚,并诗一首遗之。暨五年不至,玉箫乃默祷于鹦鹉洲,又逾二年,洎八年春,玉箫叹曰:‘韦家郎君,一别七年,是不来矣。’遂绝食而殒。姜氏悯其节操,以玉环著于中指而同殡焉。”
释义用法 韦皋与姜家侍女玉箫有情,韦皋回家时相约,五、七年后来接玉箫,但时至不来,玉箫绝食以殉情。这一段缠绵情事后常为人征引,以“韦郎”泛指多情男子,或女子之意中人; 以“玉箫”泛指痴情女子。
用典形式
【韦郎】 清·庄棫:“百丈游丝牵别院。行到门前,忽见韦郎面。”清·谭献:“庭院深深人悄悄。埋怨鹦哥,错报韦郎到。”
【玉环分付】 宋·姜夔:“韦郎去也,怎忘得玉环分付。第一是早早归来,怕红萼无人为主。”
【玉箫旧约】 宋 · 周密:“人何在? 玉箫旧约,忍对素娥说。”
【望断韦郎】 宋·汪元量:“可怜后土空祠宇,望断韦郎不见来。”
【玉箫逢韦郎】 宋·史达祖:“身是客,愁为乡。算玉箫犹逢韦郎。”
如果觉得五四文学网内容还不错,欢迎将五四文学网网站推荐给好友。
本图文内容来源于网友网络收集整理提供,作为学习参考使用,版权属于原作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