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始一命,宦情多欲阑。
自怜无旧业,不敢耻微官。
涧水吞樵路,山花醉药栏。
只缘五斗米,辜负一渔竿。
译文及注释
译文
人到三十才得个一命官,仕宦的念头快要消磨完。
自怜没有什么祖传家业,总不敢嫌弃这微小的官。
涧水吞没了采樵的小路,美丽的山花醉倚在药栏。
只因为这五斗米的官俸,竟然要辜负这根钓鱼竿。
注释
高冠:长安西部的高冠峪,因山内石帽峰恰似巨人头戴高帽故名,有著名的高冠瀑布,岑参曾在此隐居耕读十载。
一命:最低等的官职。周代的官秩为九命,一命最低。《左传·昭公七年》:“三命兹益共。一命而偻,再命而伛,三命而俯。”岑参初授右内率府兵曹参军,职位低微。
宦情:做官的志趣、意愿。
阑:尽,残。
创作背景
岑参早年丧父,二十岁时,随兄至长安,求仕不成。他便随兄长在的高冠峪中,置业并建起了简陋的别墅草堂。天宝三年(744年),三十岁的岑参高中一甲第二名,但官运不顺,经吏部试后,仅授右内率府兵曹参军这样的小官,他非常失望。于是作了这首《初授官题高冠草堂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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