晋侯赏从亡者,介之推不言禄,禄亦弗及。
推曰:“献公之子九人,唯君在矣。惠、怀无亲,外内弃之。天未绝晋,必将有主。主晋祀者,非君而谁?天实置之,而二三子以为己力,不亦诬乎?窃人之财,犹谓之盗。况贪天之功,以为己力乎?下义其罪,上赏其奸。上下相蒙,难与处矣。”
其母曰:“盍亦求之?以死谁怼?”
对曰:“尤而效之,罪又甚焉!且出怨言,不食其食。”
其母曰:“亦使知之,若何?”
对曰:“言,身之文也。身将隐,焉用文之?是求显也。”
其母曰:“能如是乎?与汝偕隐。”遂隐而死。
晋侯求之,不获,以绵上(地名)为之田。曰:“以志吾过,且旌善人。”
译文及注释
译文
(背景接前面的《寺人披见文公》)晋文公赏赐跟着他逃亡的人们,介之推不去要求禄赏,而(晋文公)赐禄赏时也没有考虑到他。
介之推说:“献公的儿子有九个,现在惟独国君还在(人世)。惠公、怀公没有亲信,(国)内外都抛弃他们。天没有(打算)灭绝晋,(所以)必定会有君主。主持晋国祭祀的人,不是君王又是谁呢?上天实际已经安排好了的,而跟随文公逃亡的人却认为是自己的贡献,(这)不是欺骗吗?偷窃别人的钱财,都说是盗窃。更何况贪图天的功劳,将其作为自己的贡献呢?下面的(臣子)将罪当做道义,上面的(国君)对(这)奸诈(的人)给予赏赐。上下互相欺瞒,难以和他们相处啊。”
点评
介之推偕母归隐的动机和心理是通过对话来表现的。介之推认为晋文公能够重登九五之位,是天命的体现,“二三子”据天功为己有,是贪的表现,无异于犯罪。而晋文公不以此为“奸”,还理所当然地给予赏赐,这就成了上下蒙蔽,他是不屑于效仿的。母亲和介之推有两次对话。第一次是试探性的建议:“何不自己也去求得赏赐呢?否则,就这样默默地死去又能怨谁?”遭到介之推的拒绝,认为自己已经知道“二三子”所做的不正确还去效仿,罪过更大。而且已经说了晋文公的坏话,就不能再领取他的俸禄。母亲再问说:就算不要赏赐,那么让他知道你有功怎么样呢?介之推又拒绝说,既然都要隐居了,又何必还要这样的名声呢?母亲明白了介之推的意志是坚定的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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