准少英迈,通《春秋》三传。年十九,举进士。太宗取人,多临轩顾问,年少者往往罢去。或教准增年,答曰:“准方进取,可欺君邪?”后中第,授大理评事,知归州巴东、大名府成安县。每期会赋役,未尝辄出符移,唯具乡里姓名揭县门,百姓莫敢后期。累迁殿中丞、通判郓州。召试学士院,授右正言、直史馆?为三司度支推官?转盐铁判官。会诏百官言事,而准极陈利害?帝益器重之。擢尚书虞部郎中、枢密院直学士,判吏部东铨。尝奏事殿中,语不合,帝怒起,准辄引帝衣,令帝复坐,事决乃退。上由是嘉之,曰:“朕得寇准,犹文皇之得魏徵也。”
译文及注释
译文
寇准年少时才智超群,通晓《左氏传》《公羊传》《谷梁传》。他十九岁的时候,考中了进士。宋太宗选用贤才,多次到殿前看望询问,年纪小的人常常会(被)免职离开。友人让寇准增加年龄,(寇准)回答说:“我刚刚参加进士考试,怎么可以欺骗皇上呢?”后来考取了(进士),被授官大理评事。管理归州巴东,大名府成安县。每次到征收赋税徭役的时候,(寇准)从来没有下发征收的文件,只是将乡里百姓的姓名写出来贴在县衙的门口,百姓没有敢超出规定期限的。多次提升到殿中丞,担任郓州通判。(后来)被征召到学士院考核,被授予右正言,直史馆,担任三司度支推官,转任为盐铁判官。正赶上(皇上)下诏召集百官议事,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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