婢,魏孺人媵也。嘉靖丁酉五月四日死。葬虚丘。事我而不卒,命也夫!
婢初媵时,年十岁,垂双鬟,曳深绿布裳。一日天寒,爇火煮荸荠熟,婢削之盈瓯,予入自外,取食之,婢持去不与。魏孺人笑之。孺人每令婢倚几旁饭,即饭,目眶冉冉动,孺人又指予以为笑。
回思是时,奄忽便已十年。吁,可悲也已!
译文及注释
译文
婢女寒花,是我妻子的陪嫁丫环。于嘉靖十六年五月四日去世,葬在土山之上。她没能服侍我到最后,这是命啊!
寒花当初陪嫁来我家时,年方十岁,两个环形发髻低垂着,一条深绿色的布裙长可拖地。一天天气寒冷,家中正在烧火煮荸荠,寒花将已煮熟的荸荠一个个削好皮装在小瓦盆中,已盛满了,我刚从外面进屋,取来就吃;寒花立即拿开,不给我。我妻就笑她这种样子。妻子经常叫寒花倚着小矮桌吃饭,她就吃,两个眼珠慢慢地转动着。我妻又指给我看,觉得好笑。
回想当时情形,不知不觉已经十年了。唉,真可悲啊!
注释
寒花:作者原配夫人魏氏陪嫁过
赏析
文章明写婢女寒花,却几次提及妻子魏孺人,表现出归有光与魏孺人夫妻之问真挚深笃的感情。
文章首节开头三句就点明了寒花身分、死去时日和安葬处所。“魏孺人媵也”,寒花不是一般婢女,而是作者所挚爱的前妻的随嫁婢女。“嘉靖丁酉五月四日死”,寒花时年仅十九岁,距魏孺人之死已四年。“葬虚丘”,寒花虽为婢女,仍择地郑重营葬。起首点明亡婢的特殊身分,意在点明与作者的特殊关系。亡婢、亡妻并述,因亡妻而及亡婢的爱屋及乌之情油然而生,因亡婢而及亡妻的追怀悼念之情亦随之而出。这样,既暗示了“葬志”的写作动因,也开启了下文对往事的回忆。领起了全篇。
节末一句:“事我而不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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