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佺期(约656 — 约715),字云卿,相州内黄(今安阳市内黄县)人,祖籍吴兴(今浙江湖州)。 唐代诗人。与宋之问齐名,称“ 沈宋 ”。善属文,尤长七言之作。擢进士第。长安中,累迁通事舍人,预修《三教珠英》,转考功郎给事中。坐交张易之,流驩州。稍迁台州录事参军。神龙中,召见,拜起居郎,修文馆直学士,历中书舍人,太子少詹事。开元初卒。
介绍
沈佺期(约656~约714或715),唐代诗人。字云卿。相州内黄(今属河南)人。上元二年(675)进士及第。由协律郎累迁考功员外郎。曾因受贿入狱。出狱后复职,迁给事中。中宗即位,因谄附张易之,被流放驩州。神龙三年(707),召拜起居郎兼修文馆直学士,常侍宫中。后历中书舍人,太子少詹事。沈佺期与宋之问齐名,并称“沈宋”。他们的近体诗格律谨严精密,史论以为是律诗体制定型的代表诗人。原有文集10卷,已散佚。明人辑有《沈佺期集》。沈佺期代表作:《独不见》 他的《独不见》是一首较早出现的优秀七言律诗。高秉(左木右秉)在《唐诗品高序》中有评:沈宋之新声,苏(廷)张(说)之大手笔,此初唐之渐盛也。
英邑源流
翻开民国九年(1921年)校点的《英山县志》附录补遗卷二建置类陵墓一节第72页中能找到这样一段文字“唐学士沈佺期墓,县北四十里株林,昔有祀田,今废。”第59页表坊一节中有“学士坊,为唐沈佺期立,在黄连冲。有联云:庐州管辖三千里,英麓排来第一家。久废。”
再从佺期公《被弹》一诗中可以找到“幼子双囹圄,老夫一念室”句,这说明佺期公当日下狱时两个年幼的儿子跟着下狱了,只有老伴幸免。但孩子后来为什么没有跟随去灌州流放地呢?在他的《移禁司刑》一诗中有这样两句:“埋剑谁当辨,偷金以自诬。”这是说他的案子移到了刑部后,他本人虽然没有人为他说话,一时出不了狱,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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