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霆(约1477年-1550年),字声伯,号水南,浙江德清县人。明朝官员,学者。弘治十五年(1502年)中进士,官刑科给事中。为人耿直。正德元年(1506年),因上书弹劾张瑜,被其同党刘瑾陷害入狱。刘瑾被诛后,复官刑部主事,次年出任山西提学佥事。不久辞官回乡,隐居著述。著有《仙潭志》、《两山墨谈》、《水南稿》、《清山堂诗话》、《清山堂词话》等。
介绍
(约1477—1550),字声伯,号水南居士,隐居仙潭后,更号渚山真逸,晚号可仙道人。明代浙江省德清县新市镇人。词人、作家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年)进士,官刑科给事中,为人耿直。正德元年(1506年),针对明孝宗被庸医误诊致死一案,书呈《大珰张瑜科参》,遭张瑜同党刘瑾陷害入狱,杖三十。谪判六安州。四年(1508年)冬,移知徽州府休宁县,五年(1509年),瑾诛,复官刑部主事。翌年(1510年)七月,举佥山西按察司。抵任两月,命领敕提督学校。致仕归,隐居浙江省德清县新市镇渚山(西栅漾畔)约四十载,著述颇丰。嘉靖中,屡征不起。葬于浙江德清县新市镇吴兴荡西岸寺后圩。著《水南稿》十九卷、《唐余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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