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球(1392年—1443年),字求乐,更字廷振,安福(今属江西省安福县山庄乡葛洲村)人。明英宗时著名谏臣。永乐十九年(1421),刘球登进士第,授礼部主事,参与编修《宣宗实录》,改翰林侍讲。正统六年(1441年),上疏反对麓川之役。正统八年(1443年),应诏陈言,又言麓川之失,忤王振,逮系诏狱,被马顺肢解死。景帝即位,赠翰林学士,谥忠愍,于其家乡立祠祭祀。刘球曾家居读书十年,从学者众,有《两溪文集》。
人物生平
早年经历
刘球生于明太祖洪武二十五年(1392年),为明成祖永乐十九年(1421年)进士,随后在家读书十年,听他讲学的人很多。后被授予礼部主事。胡濙推荐他侍讲经筵,因参与编修《宣宗实录》,改任翰林侍讲。他的堂弟刘玭任莆田县知县,送给他一匹夏布。刘球封还给他,并写了一封信告诫他。
谏征麓川
正统六年(1441年),明英宗因权宦王振的建议,大举征讨麓川(即第二次麓川之役)。刘球上疏谏止,认为开战劳民伤财,建议英宗注意西北防御,“浚筑沟垣,增缮城堡,勤训练,严守望,以防不虞,有备无患之道也”。奏章下到兵部。他们说南征已有成命,所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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